一、申請對象: 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含碩一新生)之本籍生(不含延畢、休、退學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學生)。
二、申請資格: 凡持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GPA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記錄者;如於本校就學期間曾獲獎者不得再申請。
三、繳交資料:
1. 申請表。
2.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與名次證明正本。
3. 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4. 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
5. 全家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
6. 切結書。
※請詳閱附檔之注意事項,以上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並整合為單一pdf 檔,檔名:113錢思亮_生技系-姓名。
四、申請方式: 如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3年9月20日(五)下午5:00之前將申請資料紙本整合為1份(含申請表)送到系辦公室,並另寄整合資料之pdf檔及odt檔 (申請表)至ntubst@ntu.edu.tw,主旨請寫錢思亮獎學金+姓名。
*紙本資料及電子檔案皆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