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博士生獎學金:
一、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一) 各年度獎勵名額由下列項目組成:
1.國科會名額:由國科會核配。
2.本校名額:由本校核定,辦理至112學年度止。
(二) 112學年度(含)以前入學: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新臺幣(下同)40,000元,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至多獎勵四年;於四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三) 113學年度起入學: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40,000元,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辦理提前入學者,自入學當年度二月一日起至第三年一月底止),至多獎勵三年;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二、 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國科會甄選:
(一) 各年度獎勵名額由國科會核定。
(二) 各年度獎勵名額分配方式:由國科會辦理。
(三) 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40,000元,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辦理提前入學者,自入學當年度二月一日起至第三年一月底止),至多獎勵三年;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三、勤學博士生獎學金:
(一) 各年度獎勵名額由本校核定,辦理至112學年度止。
(二) 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20,000元,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至多獎勵三年;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自一一三年九月起,獎學金調整為每月24,000元。
本校教務處獎學金相關資訊: https://www.aca.ntu.edu.tw/w/aca/GAADService_21071211271211713
研究發展處-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
一、 本校各學院得依本計畫甄選逕攻博士班學生,每學期於研究發展處公告時間內提出申請,辦理至112學年度第2學期止。
二、 於學生入學當學期起之第1至6學期發給。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入學者,每名每月由校方補助新臺幣20,000元(免稅)(110學年度第2學期前入學者之補助金額維持16,000元),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整為每名每月24,000元 (110學年度第2學期前入學者調整為20,000元),另由所屬學院(含系、所、中心、計畫主持人等單位)補助8,000元。學院(含系、所、中心、計畫主持人等單位)應明確告知學生經費來源與相關支領事項。
三、 獲本計畫補助學生如於入學起之第1至第6學期間,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分發表論文於頂尖期刊(Nature, Science, Cell)或本校冊列之卓越期刊(詳如檔案下載附件),經檢附第6學期結束前發表之論文或被接受刊登之證明,得由校方追加4學期補助,每名每月新臺幣28,000元(110學年度第2學期前入學者之補助金額維持24,000元),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整為每名每月32,000元(110學年度第2學期前入學者調整為28,000元),每篇論文限由一位學生提出申請。
本校研究發展處獎學金相關資訊: https://ord.ntu.edu.tw/w/ordntu/GW_200720121805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