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公告名單如附件,請點閱。 未在名單上之同學請等候E-mail通知,再進行第三輪選填志願單。 已分發指導教授的同學,請填寫選定指導教授同意書,並請指導教授簽名,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時交至系辦公室。